安徽省监狱系统实现罪犯被服“五统一”

2017-08-12 ken 180

近年来,安徽省监狱系统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创新管理,坚持以“五统一”为抓手,全面加强罪犯被服管理工作,全省罪犯被服实现规范统一。

  一、统一配发标准。一是统一被服制式标准。为减少监管隐患,安徽省监狱局对罪犯内衣裤等未经司法部统一样式的罪犯被服开展了统一规范活动。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罪犯内衣制式标准,涵盖背心、内裤、绒衣、线衣、秋衣、袜子等8大品种,实现罪犯被服品种制式标准全覆盖。统一制式的罪犯被服,注重“去金属、去绳索化”,专门增加“囚用标识条”,并做到前后、里外可见,较好体现了囚服特色,确保规范统一,安全节约。在严格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罪犯被服实物量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省情的配发数量及品种标准、增加了短夏装、针织线衣、棉大衣、劳保服等9个品种,降低被服相应使用年限,并提升了部分被服面料参数。除财政拨款外,省监狱局统一要求各监狱,按每年每名罪犯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从本单位三自生产收入列支;按每名罪犯均不少于2套标准,配发春秋及冬季劳保服,从企业成本中列支。经统计,全省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囚被服采购,有效推动被服统一工作。

  二、统一采购供应。省监狱局每年提前通知部署,有计划组织囚被服来年采购工作。各监狱认真摸排罪犯囚被服配发数量及折旧损耗情况,科学核定编制采购计划,及时报送省局汇总。规范被服配发,坚持以信息化手段规范被服配发工作,研发了罪犯被服管理软件,实现出入库自动统计汇总,并可对实物量未达标人员、被服使用超龄等情况自动预警提醒。

  三、统一着装管理。严格落实新入监罪犯被服“零带入”规定,对新入监集训罪犯配发当季被服,分流监狱后按照实物量标准足量配发囚被服。同时,加强会见室及狱内超市管理。坚决取消罪犯亲属会见所带衣被鞋袜,罪犯自购服装鞋类必须符合囚被服制式要求。全面取消罪犯自带服装,对罪犯便服及私改囚服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狱内无囚用标志被服。

  四、统一清洗晾晒。积极开展了标准化晾晒房建设,全省监狱系统先后投入近1500万元,建成了一批样式材质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工程标准统一的室外晾晒房,有效解决罪犯日常晾衣晒被难题。指导各监狱加快推进被服清洗中心建设,购买了大型悬浮洗脱一体机、烘干机、熨衣机等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清洗、消毒、晾晒和收纳整理。为方便罪犯个人服装识别区分,遏制囚被服丢弃浪费现象,全省大力推广囚被服编号登记工作,采取罪犯档案编号后五位数字作为被服编号,印刷(缝制)在囚服醒目位置,并将编号逐一登记备查。

  五、统一回收利用。制定了囚被服回收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工作室,安排专人负责被服回收工作。为遏制罪犯私自转让被服,限定罪犯个人被服最高拥有量,超标或多余的被服一律回收入库;同时,罪犯刑满出狱的囚被服统一收回。组织分类投检,选择保留一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被服,予以集中清洗、高温消毒处理,同时,对破损的衣物及时修补,对旧的被褥棉絮重新纺弹,切实提高被服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