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8月15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等产品

2017-08-15 ken

8月14日下午,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8月15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中国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此举是为了执行联合国针对朝鲜政府核武器计划的最新制裁决议。

公告称,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公告补充说明称,上述措施不适用于出口国根据可信情报证实非朝鲜原产且经由朝鲜罗津港转口的煤。但出口国须事先通报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经罗津港进口非朝鲜原产煤炭的中国企业须持出口国向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通报材料办理通关手续。

美东时间8月5日,联合国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对朝鲜实施第7轮制裁,一致通过了由美国起草的新的制裁决议。其中,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等就是制裁措施的其中一项。比照往年数据,此项禁令将让朝鲜出口收入减少10亿美元以上,占其年出口总量的1/3。

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对朝鲜进口8.8亿美元,同比下降13.2%。今年3月份以来,中国自朝鲜月度进口值连续四个月大幅下降,按美元计价,3月份同比下降36.5%,4月份下降41.6%,5月份下降31.6%,6月份下降28.9%。

为执行安理会决议,中国自今年2月19日起已实施年度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措施。上半年中国自朝鲜进口煤炭267.8万吨,同比减少74.5%。另外,对铁矿砂等其他商品进口也均符合安理会有关决议。

商务部原文: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的公告

一、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我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二、上述措施不适用于出口国根据可信情报证实非朝鲜原产且经由朝鲜罗津港(Rason)转口的煤,但出口国须事先通报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经罗津港进口非朝鲜原产煤炭的中国企业须持出口国向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通报材料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