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侦破一宗以销售墓位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案件
2017-09-24
ken
近日,广州越秀警方侦破一宗非法集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沈某,涉案金额3千多万元人民币。
2016年8月,越秀警方接事主崔某等人报案,称沈某( 男,67岁,广州人)宣称在清远佛岗有墓位销售及升级建设墓园等项目,以每月返还3-7%的高利息并有墓位作抵押为诱饵,在2012年4月至2015年7月期间,吸引多名事主借款,总金额3千多万元人民币。接到报案后,越秀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经查,沈某在广州市越秀北路某处设立办事处,以经营销售、投资建设位于清远佛冈县某村的陵园墓位为名,以高利率回报和陵园墓位作借款担保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融资借款,约定借款期限为二个月至二年不等,月利息为2.3-8%不等,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从2014年底开始,沈某没有按承诺支付债权人的借款利息和到期本金,引发众多债权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沈某潜逃藏匿。
2017年8月22日,在越秀警方的宣传攻势和思想动员工作下,沈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主动到越秀区公安分局投案。沈某供认了实施非法集资的作案过程。据沈某供述,涉案资金部分已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和到期本金,其余款项去向正在核查,现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者多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老年人,“天上不会掉馅饼”,在做任何投资前要三思,切忌贪念心生,方可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