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通报9月份公证改革进展督察情况

2017-10-12 ken

 在7月17日举行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张军部长提出,到今年年底前,所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要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年底的“大限”也日趋临近,各地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革进展如何?张军部长提出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想必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司法部每月对地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那么进展情况到底如何呢?不着急,请看司法部对9月份各地公证改革进展情况的督察通报。

  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9月25日,共有19个省份的226家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完成比例为25.4%,其中,河北、黑龙江、江苏、海南4省已全部完成改制任务。河北在改革任务较重的情况下,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厅领导精准督办、改制进展半月督察、向改革任务较重的8个市的市委市政府发函争取支持、协调省委改革办开展公证改革专项督察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78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提前完成改制。江苏将公证机构改制列为全省司法行政改革的重点推进与考核项目,对行政身份公证员,实行逐步退出,允许在司法局机关和公证处选择岗位,不搞“一刀切”,确保改制任务顺利平稳完成。湖北、湖南工作措施得力,目标责任明确,改制任务完成近半。

  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情况

  截至9月25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7个省(市)的352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成绩效工作总量核定,比8月份增加了80家;北京、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6个省(区、市)的181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实现企业化财务管理,比8月份增加了20家;新增江苏、广东、云南、宁夏4个省(区)13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实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

表1:各省(区、市)行政改事业完成情况统计表_副本_副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