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哲学用哲学专题学习会

2017-10-25 ken

 10月20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哲学用哲学专题学习扩大会,重温《实践论》《矛盾论》,学习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哲学用哲学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主持学习会并讲话。会议指出,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具有学哲学、用哲学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哲学、用哲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中国问题、阐释中国实践、解读中国道路,创造性地提出和形成了一系列哲学思想,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境界,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省委车俊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讲话,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的职责使命,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哲学用哲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指导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真学习《实践论》《矛盾论》等经典哲学著作,主动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非凡的政治智慧、顽强的意志品质、强烈的历史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这个伟大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光芒,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学哲学用哲学的基本要求,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当今中国实践和矛盾的认识、判断和把握,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重大贡献,以更好的理论准备、思想准备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研究经典著作、自觉学哲学用哲学作为理论武装的经常性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哲学用哲学作为一种自觉追求、工作习惯,始终保持求知若渴的愿望、刻苦钻研的精神、持之以恒的毅力,全面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要坚持“学中干”“干中学”,把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学哲学用哲学的着眼点,通过学习《实践论》《矛盾论》等经典著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哲学智慧、养成哲学思维、掌握哲学方法,进一步提升运用创新理论解决司法行政实际问题的能力,化真理力量为工作力量。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自觉运用“两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一方面,要提升发现问题的洞察力。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无事想有事,强化措施、堵漏防疏;有事要解事,沉着应对、分析原因、寻求对策。要完善矛盾排查研判机制,从制度上提高洞察力。要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依靠技术提高洞察力,做到科学预测、及时防范、精准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提升解决矛盾的实践力。要有科学的思想方法,运用好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依靠群众、引领群众的能力。要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改革创新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要坚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细抓实抓新抓准抓长效,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
  厅党委委员劳泓、钱国伟等作了交流发言。学习会前,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原原本本自学了《实践论》《矛盾论》等经典著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重要论述。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等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