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6名十九大代表畅谈体会一
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柳玉祥
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深刻领会报告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面开启新时代江苏司法行政工作新实践。
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论断,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立足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努力做到“三个转变”:政府主导向公民主导转变,让民意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的主轴。粗放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变,形成差异化、多层次、适销对路的服务供给,推动服务落细落小落实。自我评价向群众评判转变,将工作成效评判权交给群众,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任务,聚焦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就司法行政而言,着眼“均等普惠”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纲举目张解决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总抓手,也是满足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需求的有效路径。江苏探索构建了“一条主干”“四张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率先开通12348热线,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服务模式。下一步将在“建好”基础上“用好”全覆盖网络,加快推动服务资源由集中向全面覆盖拓展,加快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向综合拓展;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资源,构建一站式、综合化服务模式。加快推动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拓展,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打造“智慧法务”,在贴近式服务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深刻认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聚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目标,扎实履行深化法治的职责使命。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职能,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夯实法治中国的坚实基础。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创新型服务型互动型普法模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实现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协商民主精神,延伸人民调解触角,畅通利益表达协商渠道;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推进律师、公证参与调解,引导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围绕“兜底线”,让更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动态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推动法律援助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覆盖。围绕“建设平安中国”,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构建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目标一致、流程衔接、内容贯通的工作新格局;推进监狱分类和罪犯分押分管分教、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和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
深刻认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部署,聚焦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司法行政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就要紧扣社会治理“四化”要求,围绕十九大报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一方面,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拓宽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另一方面,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举措,聚焦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司法行政改革质效。司法行政改革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深化改革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结合实际抓好司法部92项改革部署的落实。坚持科技运用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深入推进江苏司法行政“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提升改革规范化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改革整体效能。
深刻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聚焦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忠诚铁军。司法行政系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锻造一支过硬队伍:要“硬”在政治上,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确保律师行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硬”在能力上,紧扣“三化”建设,对监狱戒毒警察和机关公务员,推行“中心+大队”勤务机制,提升实战能力;对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抓好“维权”与“惩戒”,提升服务能力;对专职社工和调解员,推行等级评定,提升专业能力,推动队伍由粗放型向内涵型、数量型向素质型、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要“硬”在纪律上,重点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化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将江苏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忠诚铁军。
(作者系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