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监狱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17-12-19 ken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全市各监狱通过不同形式在监狱警察和服刑人员中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了宪法意识深入人心,增强了全员的法治理念。

  天津市监狱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监狱向全体警察、职工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宪法条文,将十九大宣传挂图全部上墙;利用狱内电子滚动屏、布标、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邀请河西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宇明来所,为服刑人员录制《宪法》知识讲座,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相关内容,并于“国家宪法日”当天向全狱服刑人员进行了播放。同时,向各监区发放了《宪法》单行本,组织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把学习《宪法》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服刑人员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思维习惯。杨柳青监狱录制了《宪法》知识讲座视频,结合实际讲解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服刑人员观看视频后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培养守法观念,悔过自新、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