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监狱功能型监区建设现场会在镇江召开
“全省监狱要以功能型监区建设为重要切口,进一步厘清功能定位、优化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刑事政策调整变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发展趋势和监狱分类行刑客观需要,不断提升监狱治理能力和水平。”11月29日,江苏监狱功能型监区建设现场会在镇江召开,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就扎实推进功能型监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以来,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在总结巩固前三年全省监狱系统监区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效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监区运行效能提升行动,从2017年开始至2019年结束,分三个阶段逐年推进,着力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警务实战体系等“三大体系”,努力提高安全管控能力、规范执法能力、教育改造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等“四大能力”。
此次全省监狱功能型监区建设现场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加快监狱分类行刑进程,扎实推进监区运行效能提升行动,更好发挥功能型监区在深化现代监狱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据了解,全省监狱功能型监区包括入监监区(服刑指导中心)、出监监区(回归适应训练中心)、从严管控监区、老残监区和医院监区、食堂监区等六类,分别承担不同服刑阶段、不同危险等级、不同身体状况罪犯的关押改造及后勤服务等功能,为促进监狱职能充分履行提供保障。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监狱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监狱总目标,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坚持把功能型监区建设作为深化分类行刑的有形载体,丰富了全省“三级五等”监狱为主体、功能型监狱为补充的监狱分类行刑体系;作为推进精细治理的有力抓手,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功能特质初步显现;作为强化职能履行的有效举措,安全源头治理更加扎实,罪犯教育改造更加深入,回归衔接管理更具实效,提升了行刑效能,促进了协调发展。
就进一步加强功能型监区建设,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功能型监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功能型监区建设是“三效两力五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现代监狱建设大局,全系统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监狱治理能力的视野宽度强化自觉担当,从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加快现代监狱建设的全局高度聚焦问题短板,从推进监区规范化运行、提升分类行刑效能的实战角度找准主攻方向,做到认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方向再明确。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功能型监区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功能型监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以统一规范为基础,规范监区称谓、功能定位、监区设置,着力提升建设水平;以功能发挥为根本,完备制度标准、改进管理模式、创新矫正体系,着力健全运行机制;以联动融合为关键,紧密监狱内部程序对接、条块互补,深化司法行政协同联动、一体互动,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互通、业务协作,强化社会其他力量统筹、资源共享,着力强化协作协同;以服务实战为牵引,坚持科学化配置、加快专业化建设、注重信息化支撑、加强职业化保障,着力优化警务模式。抓好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功能型监区建设的行动力执行力。要强化担当、积极作为,齐心协力、干在实处,更加注重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统筹,增强全局意识、强化协同推进、加强分类施策;更加注重立说立行与创新创造相促进,研究落实方案、抓好推进实施、加强创新创造;更加注重典型引导与理论指导相结合,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典型示范、深化理论指导,合力攻坚、突破见效。
会议要求全系统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围绕功能型监区建设“规范统一、功能完备、行刑科学、运行高效”四大目标,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铺摆;紧扣重点难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功能型监区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继续完善功能型监区建设意见,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通过加强功能型监区建设,带动监区运行效能的整体提升,保障和促进监狱职能的充分履行,实现治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