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拱宸强戒所推进三个基地建设完善“所—家—地”社会支持系统

2017-12-21 ken

  近年来,浙江省拱宸强戒所全面践行治本安全观,聚焦社会帮扶、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戒毒人员回归就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扎实推进帮扶、教育、安置“三个基地”建设,形成了具有拱宸特色的“所、家、地”无缝对接社会支持系统,切实发挥了“连心桥、孵化器、播种机”的功能作用。

  延伸触角,推进社会帮扶基地建设。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充分发挥家庭帮扶的作用,完善家属学校运行机制,大力营造“双管齐下,家所合力”的局面,帮助戒毒人员修复家庭关系。今年已举办家属学校活动4期,121名戒毒人员家属走入所区,零距离感受场所科学戒治氛围,实地参观所区、戒毒人员宿舍内务,观摩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展示,聆听家庭戒毒教育宣讲、戒毒人员戒治情况通报,参加亲情聚餐活动。戒毒人员家属对场所规范化执法、人文化管理、专业化戒治的环境和氛围表示肯定,更为戒毒人员积极投身戒治后发生的可喜变化感到由衷高兴。在省戒毒局首届戒毒成功典型案例评选中,有3个案例分获一、二、三等奖,有2个案例获优秀奖。与上海阳光(雨露)戒毒防复吸指导中心签订《戒毒人员回归指导暨家庭戒毒衔接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开展预防复吸教育和家庭帮扶,为戒毒人员和戒毒人员家属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加强与戒毒人员收治地域公安、司法单位的对接衔接,组织民警开展回归人员回访调查工作,深入社区走访回归人员,做好回归后毒瘾戒断情况的调研工作。

  擦亮品牌,推进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戒毒场所自身禁毒法制资源优势,于2013年成立了禁毒教育基地,积极参与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家禁毒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6.27”工程建设,精心打造“行走的禁毒讲堂”工作品牌,在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遏制和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基地被浙江省禁毒委授予“浙江省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称号。2016年,“行走的禁毒讲堂”被浙江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优秀奖。基地与中国计量大学、杭州市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市行知中学、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杭州市保俶塔小学以及浙江绿城教育集团等15家院校签订了“禁毒(戒毒)互助宣教协议”。据统计,基地累计接待大中小学生来所禁毒教育56次3200余人次,进入学校开展专题活动12次,举办戒毒人员现身说法6场次,播放禁毒视频68场次,发放禁毒宣传册3200余份,杭州市主流媒体以及教育系统网站刊发媒体报道9篇。组建青年民警志愿服务队深入中小学校,通过专题讲座、仿真毒品展示、禁毒图片展览、现场互动等形式,为广大师生送上防毒拒毒教育大餐,增强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基地还与当地团委、禁毒办、大学生禁毒志愿者以及“回浦诗社”等机构团体共同开展禁毒法制宣教活动,与浙江省禁毒总队、杭州《都市快报》合作开展出所人员跟踪采访活动,在社会受众中取得了不错反响。

  对接社会,推进就业安置基地建设。加强戒毒人员回归后的“定期、定点、定人”管理,确保“管理不断档,衔接不掉链”。与宁波奉化市凌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为回归人员架起“连心桥”、提供“缓冲区”和“中途岛”,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内继续巩固戒毒成效、重新融入社会。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就业帮扶工作小组,实地走访就业安置基地,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街道代表、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就业安置基地建设的意见建议,推进所地协作共建安置基地工作落细落实。目前,已有7名戒毒康复人员与基地方面签订了劳务合同,均能安心工作,保持良好操守。定期安排基地中的戒毒康复人员来所开展现身说法,激励所内戒毒人员痛下决心,争取早日戒除毒瘾,重新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和亲人 。邀请基地管理方来所开展就业招聘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对条件适合的戒毒人员做好回归前的接洽工作,并签订就业意向书及劳务合同,做好社区康复期间的就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