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戒毒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专业戒治人才队伍建设

2018-05-07 ken

北京市戒毒局坚持分类管理、等级认证、常态化培养、政策性倾斜,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戒治理论精通、戒治技术精湛的专业化戒治队伍,不断提升戒治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一、建立专业戒治人才库。一是实施专业戒治人才储备计划。将符合戒治工作需求,具备一定专业戒治知识和专业戒治技能,并对戒治工作开展起到积极作用的人员全部纳入人才库,作为专业戒治人才队伍的储备人才。包括:国民教育与戒治工作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社会学、医学等专业的人员;具备戒治理论调研能力和科研能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医疗服务资质的医生、护士(师)、药剂人员;参加相关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教师、心理咨询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工作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全程参加过戒治技术(或戒治项目)学习的人员以及有其他戒治相关特长的人员。二是推行专业戒治人才分类管理。从促进人才的专业化发展和满足戒治工作的全方位需要出发,将专业戒治人才分为戒毒认知、心理矫治、运动康复、戒毒医疗、劳动康复、社会工作等六个专业类别。鼓励和引导民警根据戒治专业类别申报条件,结合自身专业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业务技能、自身特长等情况,自主申报一项或多项专业戒治类别,确保专业分类符合民警自身发展需求,激发民警自我成长成才的动力。三是建立专业戒治人才等级认证体系。在建立专业戒治人才库和实施专业戒治人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专业戒治人才自愿申报,依照专业水平程度、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由高至低分别认证为高、中、初级专业戒治人才。局设立由相关业务骨干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戒治人才等级认证评审委员会,制定专业戒治人才等级认证标准和实施办法,定期开展专业戒治人才等级认证评审工作。建立等级认证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确定等级的民警,定期进行复核,对不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或达不到相关等级条件的,及时调整等级。

二、建立专业戒治人才常态化培养机制。一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依据年初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综合考量培训资源条件与专业戒治人才能力需求,明确培训组织建设、项目运作、资源管理、年度预算、机制建设等内容,细化目标,量化任务,确保全年培训管理工作及专业戒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二是成立专业活动小组。依据专业戒治人才分类情况,成立戒毒认知、心理矫治、运动康复、戒毒医疗、劳动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活动小组,定期对专业戒治人才开展业务培训、项目交流、技术研讨、专业技能评比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专业戒治人才承担重大课题,参加全局、全市、全国乃至国际性的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和竞赛活动。三是建立专业督导团队。以局业务部门为主,吸收部分基层专业戒治骨干,积极引进社会专业力量,建立专业督导团队,有计划、有针对性、分层次的开展专业督导和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在戒治课题研究、戒治技术运用、戒治项目开展、戒治论文撰写等方面对专业戒治人才进行针对性督导,带动专业戒治人才队伍的成长。四是建立局外专家支持团队。依托首都资源优势,建立局外专家支持团队,逐步形成戒治专家资源库。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开展合作共建,直接介入戒治工作,带动局内专业戒治人才共同推进戒治项目的开展;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和指导专业戒治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通过签订合同、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对民警开展专业戒治理论和技术的培训督导工作等,推进专业戒治人才队伍科学持续发展。

三、营造专业戒治人才成长成才环境。一是建立专业戒治人才激励机制。建立认证专业戒治人才晋升机制,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戒治人才按期晋升,对符合条件的中级专业戒治人才优先晋升。制定专业戒治人才奖项及表彰制度,对在戒治项目研发、戒治论文撰写、推动戒治活动开展、攻坚克难等方面以及在全市、国家或国际性戒治评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戒治人才予以表彰奖励。二是推行基层领导岗位人才专业化。在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中,优先考虑相关专业戒治领域的高、中级专业戒治人才,逐步实现基层领导岗位人才专业化,激发专业戒治人才的价值感和创新动力,组织和引领基层戒治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发展。三是建立专业戒治人才工作保障机制。有计划的招录国民教育专业与戒治工作紧密相关的高学历专业戒治人才,保持专业戒治人才队伍稳定;保障专业戒治人才开展科研项目及戒治工作的经费和时间;不断加强认知教育、心理矫治、运动康复、戒毒医疗等功能区域建设,探索建立专业戒毒科研实验室,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为专业戒治人才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