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戒毒局打造“枫桥经验”戒毒新名片

2018-06-04 ken

浙江省戒毒局正确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新要求,以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发挥治本功能为根本目标,运用管理、科技、法治、社会四种力量,不断提高戒毒人员戒毒矫治“获得感”,确保“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所、矛盾不上交”,为 “枫桥经验”在戒毒场所的运用提供了浙江经验。

  一、运用管理力量,实现环境优美舒适,减少矛盾产生的因素

  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坚持人本理念,遵循戒毒工作规律,创建推行“以四区分离为基础,四式管理为特色,五大专业中心为支撑,诊断评估为总牵引”的“四四五”戒毒模式,为戒毒人员提供优美舒适的矫治环境,使他们服从管理、安心矫治,从而减少矛盾爆发点。

  一是戒毒功能实现“四区分离”。在强制隔离戒毒的全过程,设置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回归指导“四个功能区”,从空间布局、戒毒设施、标识色彩等外观上塑造全新的视觉形象。

  二是戒毒管理呈现“四种特色”。根据戒毒人员不同阶段身心特征和戒治目标,在生理脱毒区实行“病房式”管理,教育适应区实行“军营式”管理,康复巩固区实行“校园式”管理,回归指导区实行“社区式”管理,实现了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的差异化、多样化管理。

  三是戒毒手段突出专业戒治。按照专业分工规律,设立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教育矫正、诊断评估“五个专业中心”,对整个戒毒流程全程介入,提供专业支撑。

  四是戒毒评估体现公正客观。按照戒毒人员身心康复规律,对生理脱毒、身心康复、社会环境和适应能力等进行数据化考核、网络化评估,与生理脱毒、心理矫治、体能康复、认知教育、职业培训等信息化软件配套对接,贯穿戒治的全过程、各环节,实现评估科学量化、客观公正。

  二、运用法治力量,实现自我调解纠错,创新矛盾化解方式

  法治精神的内涵在于使全社会所有人平等享受公平正义的阳光。戒毒人员作为社会特殊人群,更需要呼唤公平正义,需要更多的关心、帮扶。为解决戒毒人员在所戒治期间产生的人身权利及损害赔偿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探索建立戒毒人员纠纷调解机制,使“枫桥经验”在场所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科学组织架构。在所级层面建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大队层面设立了纠纷调解联络点。联络点由大队分管管教领导协调安排日常工作,担负宣传法律、解释制度、推荐委员会人选、收集纠纷材料、初步调解等职责。委员会由教育矫治科协调安排日常工作,在联络点先行调解的基础上,视情进行再调解,必要时邀请地方司法所人员参与。

  二是优化组成人员。注重发挥戒毒人员自主管理能力,委员会及联络点成员均由戒毒人员组成。其中委员会成员由联络点成员选举产生,实行“一年一换届”制度,确保人员素质。每季度召开调解工作例会,认真研究场所调解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同时,定期邀请司法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知名调解员来所,通过举办讲座、参与调解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是凸显法治精神。坚持“自愿、公正”原则,由戒毒人员自行协商申请调解为工作起点,书面递交调解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委员会经审查后确定符合调解范围并作出受理决定后,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过程中,委员会严守中立立场,重视听取双方主张和核实证据、事实,做好调解笔录及纠纷调处卷宗;双方签订调解书后,申请当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四是主动关口前移。大队每月对各类纠纷及重点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将情况及时上报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再排查,并做好登记,根据纠纷的性质确定调解事宜。结合信访工作,与所接访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及时反馈调解情况,方便早介入、早化解,使信访不出大队。结合普法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普及法律常识、法治精神,增强戒毒人员守法合规意识。

  五是注重后续管理。对调解不成功的,告知双方当事人合法解决渠道,并由教育矫治科联系法律援助和地方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通知双方所处大队做好后续管理教育工作。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 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履行。调解人员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三、运用社会力量,实现资源集聚支持,巩固矛盾化解效果

  牢固树立“大调解”理念,积极引进社会帮扶力量,对外延伸帮扶触角,构建所内所外“同心圆”,巩固调解效果,确保戒毒人员出所后矛盾不反复,戒治效果与调解效果达到高度统一。

  建立家庭治疗、家属学校、家庭回访的“三家”平台,用家庭力量支持和巩固调解的长期效果。针对戒毒人员抗复吸能力弱、与家属关系恶化的问题,将家庭治疗应用于在所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开发家庭内部支持资源,前置家庭关系修复,增强防复吸能力;建立家属学校,广泛组织场所开放日、戒毒培训、亲情会餐、警民座谈、就业推介等交流活动,并通过QQ、微信平台,超前搭建帮扶桥梁。推进家庭回访,采取电话、家访相结合的回访方式,联合禁毒部门、社区,重点掌握本省籍回归人员情况,形成场所、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回归管控模式,有效延伸后续帮扶。

  建立公益大使、公共文化、公共医疗的“三共”平台,用优质公共服务支持和巩固调解的长期效果。为发挥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和模仿效应,引导戒毒人员见贤思齐、择善而从,聘任中科院院士郑树森、李兰娟、全国人大代表万少华等在内的百名戒毒公益大使,开展“百名公益大使百场公益活动”,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戒毒人员的氛围逐渐形成。加强场所公共文化建设,建立禁毒教育基地10个,对社会大众和戒毒人员进行互动式、直观式教育;建立剪纸、蛋雕、瓯塑、舟山渔民画、王星记扇、风筝制作、书法等特色文化工坊24个,在“润物细无声”中传承文化、净化心灵。引进优质公共医疗资源,深化与树兰(杭州)医院合作,签订戒毒医疗合作框架协议,全省10个戒毒场所对接诊疗平台,实现远程医疗会诊全覆盖,戒毒人员可享受零距离、无差别、高质量的公共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