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以巡察督察为抓手 推动司法戒毒工作追赶超越

2018-09-19 ken

今年以来,陕西省戒毒管理局纪委在该局党委领导下,加大巡察督察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巡察督察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巡察督察工作新格局,有效推动了陕西省司法戒毒工作的追赶超越。

  一、创新落实制度,开启有效监督新模式

  一是健全制度,确保责任全覆盖。制定本系统《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动态管理,形成全员覆盖的责任网络。二是完善体系,实现内部监督。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通过组织培训动员、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形成内控制度、评价总结等步骤,建立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三是整合资源,形成监督执纪合力。将警务督察支队交由局纪委书记分管,并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划归警务督察支队,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整合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力量,使警务督察与纪检监察相互配合、各有侧重地发挥作用,形成监督执纪合力。

  二、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巡察督察新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彰显组织力量。成立专门的督察巡察办公室,总体协调部署,制定完善巡察督察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廉政谈话和组织约谈。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养。举办全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邀请省纪委纪检监察人员为每一期培训班学员讲授党内监督执纪规则。三是强化全面监督,促进文明执法。在各戒毒所设置“局长信箱”“纪委书记信箱”,健全所务和警务公开栏、举报电话,完善所长接待日制度,加大公开透明力度,畅通戒毒人员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三、紧盯常态落实,狠抓巡察督察出实招

  一是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年初,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组织5个批次专项检查,采取蹲点指导现场整改、清单式挂号销账、组织问题整改“回头望”等方法,解决了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性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清、纪委‘三转’要求落实不力”等问题。二是适时组织监督巡察。重点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财务收支管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常态工作组织定期巡察检查;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遵规守纪等情况,聚焦民警队伍“慢、庸、散”等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巡察。三是常态开展督导整改。重点围绕年度大项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采取“一月一主题,季度全覆盖”,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原则,落实“督察、通报、问责、回头望”四个环节,局、所两级联动,强化督导整改工作,确保督察巡察有方向、有重点、有节奏,问题整改有反馈、有力度、见效果。

  四、严肃追责问效,突出源头治理见成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着重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履责记实,实时传导压力,形成“头雁效应”;充分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措施,加强对民警职工的“咬耳扯袖”,力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升级。结合“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问题整改现场会、纪律教育整顿等活动,进一步倒逼责任、敲警钟、促落实。二是督察考核挂钩,层层传导压力。把巡察督察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执纪问责结果与单位平时考核和“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挂钩,与局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平时考核挂钩,与民警职工个人履职挂钩,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促进问题防范。三是强化责任倒逼,确保源头治理。通过求突破、敢创新、见实效的巡察督察和严肃追责问效,全系统民警职工的政治站位提高了,执行力增强了,工作作风更加严实了,专业化能力水平提升了,责任意识、纪律观念跟进新时代新要求了,全系统教育戒治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场所安全的稳定得到有力维护。截至目前,已连续9年实现“六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