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

2020-03-22 ken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公安部推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分别是:

一、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

二、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

三、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四、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

五、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

六、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

七、对急需办理户政业务的群众,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设备、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办理服务。

八、运用公安基础业务资源,协助企业核实员工信息,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观察提供信息支撑,为企业及员工安全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指导。

九、推动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警”“一企一策”措施,深入了解掌握企业需求,组织摸排企业受困情况,帮助解决复工复产难题。

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内部及周边,指导督促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协调加大周边巡防力度,做到涉企警情快速处置、涉企案件快速侦办,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环境。

十一、保安从业单位在疫情期间招聘保安员,可先行招录上岗,同时在30日内组织培训申领保安员证。

十二、保安员考试推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预约考试,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通过邮寄送达保安从业单位。

十三、指导保安企业加强医院、金融单位、企业、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单位、场所保安服务,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单位复工复产。

十四、推行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一网通办,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网上承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公章。

十五、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行业网上审批、备案,提高审批备案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下一步,公安部将细化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5项便民利企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复工复产创造便利条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