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感恩教育”工作成果
4月10日至5月11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分三期专题报道了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感恩教育”工作成果。
吕某,是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名戒毒人员。
15岁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吕某染上了毒瘾。第一次吸毒后,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拘留。在坚持戒毒一年多后的吕某,禁不住毒友的诱惑,再次吸上了毒品,直至被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
在戒毒所的这段时间,吕某母亲一直不曾放弃,坚持每月都去看望他。
在戒毒所民警和母亲的引导下,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毒品的危害,并对出所后的人生有了规划,“开一个农家乐,自食其力,远离原来的毒品圈子,努力孝顺母亲,再也不让她失望”。
陈某,2010年从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陈某系家中独子,但由于经常与父母吵架并长时间外出不回家,与家人关系并不和谐。由于常年吸毒,陈某身体情况较差。在看到同伴因为吸毒导致的身体病变后,陈某充满矛盾,但在回归社会后,仍然不思进取。
宁波贺元英工作室结合当地社区信息反馈,经过多次了解、研究后综合分析陈某的思想问题,初步确定造成陈某消极和抵触心理问题的原因,对陈某开展针对性帮扶教育。
通过贺元英和戒毒所民警一年多的帮助,陈某逐渐转变错误的主观认知,正确认识到了吸毒的违法事实。历时2年时间,陈某与家人的关系也有所缓解。
现在陈某家庭、工作稳定,育有一女,每周双休日还会去当地社区担任志愿者,成为现身说法团的一员,并已保持良好操守9年11个月。
陆某,2018年7月从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戒毒期间,因为参加康复训练活动主动认真,陆某引起了民警夏永东的注意,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夏永东根据陆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康复戒毒方案,并邀请他参加所内开办的“康复达人”培训班。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陆某专门找到夏永东,并向他保证,出所后一定不再碰毒品。夏永东和他约定,只要陆某继续保持锻炼,他愿意继续当他运动上的教练,人生路上的倾听者和引导者。
回归社会后的陆某一直与夏永东保持着联系,也遵守着两人的约定。回归社会后的陆某在生活中碰到了不少坎坷,也都在夏永东的帮助下顺利渡过。
“不要虚度光阴,要找一个稳定的工作,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是夏永东对他的真诚建议,也是他如今努力的方向。
除“感恩教育”外,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还有教育戒治专网、政治教育“微课堂”、戒毒人员道德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五大教育”工作的亮点不断,新的答卷,仍在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