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毒办和戒毒管理局联合印发《山西省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强化戒毒措施衔接,完善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机制,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山西省禁毒条例》,按照国家禁毒办、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日前山西省禁毒办和戒毒管理局联合印发《山西省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六位一体”打赢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精准关爱吸毒人员,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确保建党一百周年社会治安环境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
《方案》列出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三项任务目标。一是认真执行《山西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全部接回、全部责令社区康复,戒毒措施实现无缝衔接。二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干预即将出所人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建设综合指导站,戒毒场所之间“双向介入”,共同管控帮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现融合发展。三是最大限度运用戒毒优势资源,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实现身心康复。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发挥戒毒工作优势,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心理矫治和戒毒治疗服务。积极动员并推介符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进入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场所进行康复。
《方案》规定了山西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戒毒管理局,各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工。明确了13个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与各县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结对分配,要求每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对应地市主城区的一个或者两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服务中心结对,依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建设综合指导站,并以此为工作中心,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到2022年底在各市县区实现后续照管工作全部覆盖。
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方案》还就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落地落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有关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把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纳入“平安关爱”考核内容,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三是创新工作手段,总结提炼典型,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