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印发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
突出四项任务 抓好三个环节
推进教育整顿为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公安部党委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使基层公安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为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指导意见》明确,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从2021年2月底开始,6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左右,参加人员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垂直管理部门正处级及以下建制单位的全体在职在编民警。《指导意见》指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垂直管理部门组成单位多、民警数量大,处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集中、问题具体。组织开展好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公安队伍、夯实公安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更好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指出,要牢记公安机关根本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整顿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地方党委的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省级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确保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要坚持学习教育先导、思想工作先行,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要突出“关键少数”,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不同警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侧重点、增强针对性,确保对症下药、不搞“一刀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优良传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基层走访,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切实做到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由群众评判。要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注重长效常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长效。
《指导意见》强调,要突出“四项任务”。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公安队伍对党绝对忠诚。二是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公安队伍肌体健康,着力解决公安队伍“微腐败”“轻违纪”等问题,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整治顽瘴痼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集中整治“六类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四是弘扬英模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推广先进集体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基层先进事迹、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全警忠诚履职、建功立业。
《指导意见》要求,要抓好“三个环节”。在学习教育环节,要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在查纠整改环节,不断强化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民警违纪违法问题,深挖顽瘴痼疾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在总结提升环节,科学评估教育整顿效果,检验持续整改成效,把教育整顿中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上升为长治长效的制度机制,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以上率下,要加强督促检查,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确保措施落实。要发挥条线指导推动作用,部省两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整治顽瘴痼疾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技术保障和制度完善。要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反映各地工作进展和成效。要坚持统筹结合,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紧密结合,以抓稳定、抓安全、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的业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