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咸阳模式”

2015-09-28 ken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阮仕喜、通讯员王斌、郑娅娟报道:6月24日,陕西省公安厅在咸阳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咸阳模式”。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许甘露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统计,咸阳市农村道路1万余公里,占全市道路总里程的79%;农用车等“五类车”达28万辆,占机动车总数的56%。近年来,咸阳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重点推进、突破难点、培育亮点”的交通管理创新战略,围绕村组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源头管理、违法查处、交通宣传等方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了“人、车、路、企、管”的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控模式,形成了“政府主导统领、部门依法监督、层级联勤联动、社会资源互补、责任担当捆绑”的社会化管理机制。

  咸阳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做法包括:在村组管理方面推行“村口劝导、村内宣传、出村减速”,在校园安全方面推行“校前保护、车内随护、路面防护”,在隐患排查方面推行“层级划分,汇总备案,督办销号”,在源头管理方面推行“户籍管理、跟踪管控、针对管治”,在违法查处方面推行“动静结合,定期曝光,对点提醒”,在宣传教育方面推行“抢占阵地、声像覆盖、巡回流动”等工作方法。

  据了解,陕西省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完善了市、县、镇、村四级管理网络建设。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