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监狱试点推动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2017-07-25 ken

为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推动罪犯物资采购阳光公正,安徽省监狱局试点启动了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制定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轮值牵头单位,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确保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徽省监狱局牵头5家试点单位,召开座谈会,就试点采购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相关监狱均高度重视,牵头单位提前制定采购方案,相关单位共同协商、协同推进,使集中采购成为降低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阳光采购、廉洁采购。二是在程序上确保规范。严格采购工作程序、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相关责任单位及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牵头单位主动与兄弟单位做好业务对接,试点各单位加强采购物资的验收监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明确到人,采购物资质量过硬。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注重做好采购物资的应急管理,充分考虑供应商失信等不利因素,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切实做到物资供应万无一失,确保罪犯生活秩序稳定。四是做好试点总结。探索总结试点期间可行机制,积累有效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全省监狱推广实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