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监狱彰显“五个突出” 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017-07-25 ken

在安全治理深化年活动的推进实施过程中,安徽省安庆监狱结合省局与省高院修订减刑假释实施细则,持续巩固刑罚执行基础工作,以“五个突出”着力促进监狱执法规范化。

  一是突出透明化要求。严格落实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提请程序、规范和制度,坚持“三级审理”、“公示”制度,统一全监罪犯减刑、假释的标准和条件,制定了职务类罪犯减刑假释实行监狱集中排名办法。在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老病残鉴定时,严格执行省局有关文件规定,强化对罪犯的病情鉴定和复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突出信息化平台。在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工作,做到全程留痕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狱内科技法庭对推进依法治监、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积极作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狱务公开内容,拓宽狱务公开渠道,以执法信息化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突出科学化统筹。合理调控减刑假释计划,每年分六批提请对改造表现好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每批次按4%左右向监区下达减刑假释计划,同时设置1%左右调控计划,主要对在季度标准化监区考核中评为一级的、改造秩序稳定的押犯单位以及老病残罪犯倾斜。

  四是突出需求化对接。结合司法部新颁发的减刑假释规定,会同检察院、法院出台统一的评价标准,进一步依法、客观、公正的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同时积极与安庆市中院、检察院联系,对省高院《实施细则》中所涉及的财产刑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以保证服刑人员有能力的积极履行,没有能力的适当减免,保证罪犯安心改造。

  五是突出无缝化衔接。及时将刑释罪犯的基本信息以及心理评估通过网络传递给当地司法所,让当地了解其习性和心理,便于掌控。积极做好出监罪犯的材料交接,及时将出监罪犯材料送到当地安置办和社区矫正部门。另对重病、重残等人员无人接领的,及时与当地联系,确属联系不上的,指派专人将其送回原籍,交与当地政府及当地司法局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