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探讨 ----2017年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生活卫生专委会理论研讨观点综述
2017年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生活卫生专委会确定了以“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探讨和监狱医院运行体制机制思考”为专委会理论研究的主题。截止4月底共收到来自28个省份报来105篇文章。从论文内容来看,研究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32篇,研究监狱医院职能定位 47篇,其它26篇,有力的支持了专委会的理论研究工作。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以问题为导向,探析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创新之路
监狱生活卫生管理作为监管改造的基础和保障性工作,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也不断凸显。监狱医院由于法律赋予其独特的功能而得以自成体系继续运作,但是存在着医疗服务水平比较低下、总体诊疗能力低、监狱内优质医疗资源匮乏、医疗管理和运行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监狱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相继出台了相当数量的办法和规定,但是,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缺失仍然突出。由政府和各级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或是通知、复函等内容较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在处理一些涉及到社会化培训、就业、保险、卫生、医疗服务方面的民事纠纷时,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罪犯入狱前和刑满后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社会协作深度不够
目前,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协作方式往往只是建立在业务往来之上,与地方社保、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级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不够经常,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不够有力。大部分医疗经费用于诊疗,对于设备更新维护、人员进修学习,没有专项经费支持。
(三)社会化推进力不足
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作用。但是,目前在体制和机制上还不够顺畅。监狱在寻求社会支持的过程中,挖掘社会资源的力度不够,往往存在重视狭义的社会力量资源的运用,而忽略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体制、机制、法律政策、人才支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以创新为引领,实践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科学之路
(一)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推动制度创新。健全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加快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步伐,研究制定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法规。陕西省汉江监狱韩红军提出,要打破监狱长期以来形成的自成系统、自我保障的传统观念和模式,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生活卫生资源与社会保障资源的双向转化、双重利用、互利共赢。上海提篮桥监狱汪德超提出,要明确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管理的原则与要求,处理好监狱对罪犯的惩罚改造与保障罪犯权力的关系,进一步处理好民警执法与罪犯权益的关系。
(二)面向社会,因地制宜,加快社会化实践。推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社会化,是监狱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的关键环节,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规律,提升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监狱应当按照“先试后推、先易后难”的思路,将狱内超市、绿地护养、医疗服务、卫生检疫、食品监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逐步推向社会,制定引进社会服务的方法,明确服务项目,建立服务标准,理顺供求关系。陕西省汉中监狱张勇认为应将监狱罪犯所必需的主副食品供应、日用品供应、囚被服供应及医疗防疫等事项,逐步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范围,从而有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陕西省汉江监狱韩红军提出,要结合监狱自身特点,大力推进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社会化,重点在运行模式、改革模式、方式方法等方面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
(三)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构筑监督新体系。生活卫生工作运行以社会企业为主又紧密依靠社会力量的服务主体多元化模式。依靠社会力量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和有效控制。要建立、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队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各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期对承包单位或聘用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有效的监控社会力量,把握大局,保持监狱稳定。
三、以“健康监狱”为目标,实施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管理再造
(一)“请进来,走出去”合作共赢。本次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类征文在选题上以探讨目前监狱医疗卫生机制体制为主,如何推进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社会化也有很多探讨。目前,全国监狱医疗工作社会化合作形式多样,深浅不一,有与社会医院建立契约关系;有与大医院共建分院;有监社医疗机构双轨运行机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分享、协作、共赢。浙江省监狱系统依托省政府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医疗联合体,对医疗资源的引入、医疗风险的化解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减少了病犯外出就诊的监管风险。浙江省金华监狱通过远程会诊平台,较好地实现了从专家来监会诊到远程会诊的转变,并取得实质性效果。他们认为,以远程医疗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罪犯医疗远程会诊的新模式,有利于提高罪犯疾病的诊疗水平,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规范监狱的医疗执法行为、健全“涉医”证据固定、规避医疗执法风险,进而促进监狱整体的安全与稳定。
(二)“花钱买服务”难以持久,监狱医院需自立。青海省西川监狱唐健认为,通过引进专业的医院管理公司或是大型医院对监狱医院进行委托管理只是为一条短期内提高监狱医院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捷径。浙江省第一监狱杨国东在论文中指出,社会医院的管理层对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他们不愿意为此承担过多的医疗责任,因此,这种协作机制缺乏稳固的基础。监狱医院自身硬件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无法给专家提供充足、准确的医疗信息,从而帮助专家作出确切的诊断结论,医疗专家进监诊疗局限性较大。由于缺乏资金,监狱“花钱买服务”的能力较弱,部分协作内容因没有资金支撑而难以深入进行,这也进一步降低了社会医院对协作医疗工作的吸引力。
(三)因地制宜,择势而为,发展是“硬道理”。在征文中,各省监狱在罪犯医疗保障工作中亮点和做法纷呈。江苏省南京监狱洪浩提出,“社会为主、监狱为辅”是监狱医疗社会化改革的理想状态。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王小平提出,探索医办分离机制,在实现监狱医务人员“医管分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监狱医院的“医办分离”,形成“由监狱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模式,可以彻底解决监狱医务人员不足、医疗水平较低的问题。福建省泉州监狱医院林炳进、郭昌旦建议,建立医疗服务分级制度(强制医疗服务、必要的医疗服务、可接受的医疗服务、有限的医疗价值服务。一、二级为监狱医疗机构必须提供的医疗服务。)。建立疾病分类制度,界定基本医疗用药,医学检查的范围。建立医疗服务清单制度,体现监狱医院实际软硬件条件与所承责任相匹配。
各省在征文中都能切合工作实际,充分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通过参阅论文不难看出,全国监狱医疗工作的运行机制体制基本统一,由于地域、经济方面的差异,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略有不同,但监狱医疗卫生工作都有声有色,部分省份在罪犯医疗卫生保障上成绩显著,特色分明。撰稿作者在监狱医疗卫生工作方面剖析深入,一针见血,见解独到。
2016年,国家制定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等政策,为推进罪犯医疗工作社会化、完善罪犯医疗保障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司法部也有《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范,就监狱工作社会化以及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社会化提出初步指导性意见、社会化路径和方法,对监狱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应该抓住机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通过征文研讨,为促进理论成果转化而努力。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
生活卫生专委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