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017-11-28
ken
近日,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印发了《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多维度、多举措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普法学法第一责任。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抓手,纳入戒毒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系统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党委会、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明确责任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民警入职、晋职(级)、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规定民警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普法。在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加大释法说理式执法运用力度。对提前解除和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和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除了向戒毒人员本人及家属讲清执法依据等,还要向其他戒毒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式公示或宣讲,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戒毒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戒毒人员文化教育规划,明确戒毒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戒毒人员入所教育、回归社会教育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30课时。在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后续照管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做到服务与普法并举。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载体在戒毒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收集整理编写戒毒典型案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主题宣传、设立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多维度面向社会开展戒毒、普法宣传,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