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方强强戒所建立健全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发布

2017-11-28 ken

 近日,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要求,创新出台了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解决民警“八小时外”管理中“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管不好”等问题。

  该制度坚持民警个人重大事项集中报告、一事一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四结合”,切实扭转了以往“出了问题才知道,有了后果才处理”的被动局面。坚持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报告期限“四明确”,即:明确所有处级以下民警都要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明确婚姻家庭、出国离境、投资理财、涉法涉诉涉访、兼职或参与社会活动等五类重大事项作为个人必报、组织必知事项;明确不同类型重大事项事前或事后报告方式及时限;明确由民警本人亲自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支部审核备案后呈职能部门、所领导复核审批,有效破解了以往漏报、迟报、虚报、不报等问题。建立了“个人报告—分类处置—跟踪回访”的“一条龙”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报告后的教育、提醒、警告、复核、回访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规定凡民警个人隐瞒不报、故意迟报、漏报的,取消阶段内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由原来的“自选动作”变成“规定动作”,由“软指标”变成“硬要求”,切实增强民警队伍管理监督的实效性,使民警队伍始终保持正气,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