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的通知

2018-01-05 ken

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学会、研究会、教育矫治学会),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张军部长、刘志强副部长在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戒毒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协会拟建立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范围

  司法行政系统内外从事戒毒和戒毒相关工作,熟悉戒毒专业和相关业务,热心戒毒理论研究,具有一定文字工作水平,愿意参与戒毒理论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入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戒毒理论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撰写论文的专业研究工作能力;潜心戒毒理论研究,理论创新能力较强,积极承担各级交给的戒毒理论研究任务。

  (三)坚持严谨规范、实事求是的作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四)在市级以上刊物、著作、论文集上公开发表与戒毒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学术专著。

  三、人才使用和培养

  (一)协会对选入人员,将建立人才库名册,并给各单位发通知,给入库人员发证书。

  (二)协会将为入库人员提供培训、交流的平台。可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入库人员参加协会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

  (三)协会优先考虑入库人员参加国内外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理论研究人才库是加强戒毒工作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准确地推荐本单位、本地区戒毒理论研究人才,确保所推荐人才的质量。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业人才的考察和推荐工作。这一批次各单位推荐3至5人。

  (三)理论研究人才库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以后将再分期分批吸收。

  (四)各单位要加强与入库人员的联络、培养;同时继续注意发现和推荐新的人才。

  (五)各地协会(学会、研究会、教育矫治学会),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工作,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018年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

  联系人:宋晓东 岳晶晶 徐曦

  邮箱:zgsfxzjdgzxh@163.com

  电话:010—62373880

  附件:警务通|司法警务通|戒毒警务通|司法移动警务|单兵系统|监狱手机管控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推荐表.docx

  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