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监狱刑罚执行“四大体系” 筑牢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2020-09-02 ken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按照司法部“完善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的监狱执法体系”的要求,积极构建制度标准、过程控制、协同联动、监督制约“四大工作体系”,扎紧扎牢刑罚执行制度笼子,坚决防止“有钱人、有权人花钱减刑、提钱出狱”。

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全业务刑罚执行标准体系

一是建立监狱内控管理规范。对“收押”到“释放”执法事项,逐项明确工作依据、流程、职责、要求及文书表单,形成了涵盖监狱全业务的23项“标准规范”和18本“操作手册”,确保每个民警、每个岗位、每个执法环节都知道“该干什么、该按什么标准干”,2018年将监狱执法管理整体纳入省级地方标准,2019年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验收。

二是健全罪犯计分考核标准。制定改造行为计分细则、行政奖惩实施办法,逐项明确8大类226种改造行为“该怎么加扣分、该加扣多少分、该由谁来加扣分”,让每名罪犯都知道“什么样的改造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改造结果”。

三是量化认罪悔罪评估指标。将认罪悔改评估细化为6个方面28个子项的综合评定体系,研发涵盖人身危险性、改造难易度、社会适应性等维度,共计450多个评估项目的“认罪悔罪评估系统”,为减刑假释提供精准的评判依据。

抓住关键环节,构建全过程刑罚执行控制体系

一是严把罪犯收押关。建立罪犯分类定点收押机制。

二是严把罪犯劳动岗位关。制定罪犯劳动改造岗位管理办法,根据罪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分类分级安排改造岗位。

三是严把刑事奖励审核关。将减刑假释程序细化为18项办理流程,实行监区、监狱、监狱局三核三审,逐级把关,责任倒查。对罪犯发明专利重大立功认定,实行法、检、监狱联审会审。

统一刑罚尺度,构建全方位刑罚执行联动体系

一是统一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认定标准。会同卫健、检察、公安联合制定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医学问题诊断、鉴定标准,对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精神疾病等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10类医学问题进行了逐一界定。

二是联动破解财产性判项执行难。创设“省级专门账户”“罚金刑减少免除”等工作机制,近期将在省内试点试行。

三是协同加大假释适用力度。会同法检出台加大假释适用意见,明确从宽、优先、从严17类情形,细化审判、检察、执行部门职责,全省监狱假释率进一步提升。

坚持阳光执法,构建全覆盖刑罚执行监督体系

一是从严抓实内部监督。对监狱监管执法权力事项,逐人逐岗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推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把纪检监察、巡查督察、案件审查等植入监管执法各环节,实行实时监管。

二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派驻+巡回”检察,坚持逐案送请检察机关审查,实现全过程监督;主动接受省委政法委“万案大评查”,举一反三,以评促改。

三是积极拓展社会监督。聘请刑罚执法监督员260多名,常态化开展开放日、亲情帮教等活动,定期在官网公布执法信息,实现计分、处遇、奖励情况罪犯在监区、家属在会见中心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