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装财局开展部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
2020-09-27
ken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部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压实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国有资产脱管流失等风险,司法部装财局开展部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工作。
审计对象为司法部各直属单位,审计方式采取各单位自查和选取重点单位现场审计相结合,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具体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二)本单位固定资产是否进行严格分类、计量和管理使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脱管漏管情况;已竣工项目是否及时转固并办理产权登记。公务用车的注册登记、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规定;资产处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形。
(四)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是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五)资产是否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资产收益是否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擅自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收取、上缴、使用或隐瞒、坐支、截留国有资产收益的情形。
(六)本单位2019年度国家审计及内部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部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内部专项审计,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保障部直属单位有效运转和履职。